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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规划院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十堰市规划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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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市规划院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十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资源规划和城市建设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8月5日,市规划院党委书记、院长侯雷一行5人应邀赴十堰市开展工作交流活动并与十堰市资规局和十堰市规划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共建长效合作机制。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德斌,局领导班子和相关分局及科室负责人,十堰市规划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谷建国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厦门市规划院党委书记、院长侯雷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和签订仪式,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张燕主持会议。

      在前期已开展的“厦门·十堰”共联共建和学术交流活动基础上,本次战略合作标志着双方进入到共谋发展的新阶段。双方将针对十堰市资源规划领域现代化治理需求,结合厦门规划院的综合技术实力,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与十堰市资规局在专项规划、市政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多规合一”一张图管理体系、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和研究策划、决策咨询等领域开展长效化的交流合作,提供“谋划-策划-规划-运营”全周期咨询服务。

      双方一致同意,将通过局院交流和院院合作,与十堰市规划院共同发挥地方院作用,建立专家团队“智库”,面向管理需求,以课题和项目为依托,联合开展创新研发,共享学术交流、人员培训和专家人才等方面的资源,针对战略性、创新性、示范性项目开展联合编制。在具体实施项目中加强联合创优,并建立双方互访制度,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深化常态化、长效化合作机制,持续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技术保障。

      会上,厦门市规划院生态与市政分院常务副院长林中奇,厦门市历史文化保护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厦门市规划院城市设计所所长朱郑炜围绕市政规划编制体系和面向管理实施的城市设计体系等内容开展专题宣讲。与会人员就城市更新、城乡分布式基础设施建设、片区综合开发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厦门市规划院将以本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和双方资源、平台、技术、人才等优势,深入推进务实合作,不断创新优化模式,拓展合作领域,以联合共建推进“厦门·十堰”双城深度交流,在联学联建中铸魂增智,合力助推新型城市化建设、高品质空间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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